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星河控股子公司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下违法施工进行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 2021-03-3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星河控股子公司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下违法施工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9万元。2021年1月26日。
广州创益地产主要负责开发罗边实发市场(BB0203039)地块,2020年12月22日,相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了调查,并规定调查期间暂停施工,然而广州创益地产在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广州创益地产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项: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决定文书号:穗番环罚[2021]8号
(已超过公示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无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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